河北唐山锅炉污染治理任务
1、加速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10月底前,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台(1313蒸吨);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革新7台(685蒸吨);完成38台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革新;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抵达超低排放标准。2019年10月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35-65蒸吨/小时(含)燃煤锅炉抵达超低排放标准;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革新,都会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革新。35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要抵达超低排放标准。
2、加速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革新。2018年10月底前,完成44家钢铁企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主要工序实施超低排放革新,污染物排放抵达河北省新修订的超低排放标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2家焦化企业脱硫、脱硝、除尘革新,污染物排放抵达《河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7家全工艺水泥企业凭据河北省示范引领企业标准治理革新。
3、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17家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煤和其他能源混烧电厂)深度治理和湿法脱硫烟气有色烟羽治理。
4、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计划,开展工业窑炉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治理清单。勉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大化肥行业牢固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实行秋冬季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