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宣布申报生物质发电等补贴清单的通知
2020-03-23
3月16日,财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有关事情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明确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首批财务补贴目录的条件。
其中,此前由财务部、国家生长革新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宣布的第一至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
关于2016年3月后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想进入补贴清单,分享可再生能源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2、切合国家能源主管部分要求。
3、切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分批复。
凭据通知要求,此批补贴清单申报事情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同时做好下一批清单审核宣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