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计划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2018-12-05
依法依规连续开展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事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各区县开展排查事情,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物,增强对辖区燃烧醇基燃料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物的违法行为。按国家、省要求,在用燃煤锅炉要抵达国家划定的超低排放水平。
生物质锅炉应接纳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积极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革新,勉励抵达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加速推进燃气锅炉低氮革新,原则上革新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勉励凭据30毫克/立方米进行革新。(市环保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