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划定秸秆禁烧区
2018-10-03
近日,吉林省政府召开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事情集会,首次要求各地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禁烧区域力争实现“零火点”。
露天燃烧秸秆不但造成秋冬季空气质量下降,还易引生机灾,加重土壤板结。近年来,由于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缺乏等原因,大宗秸秆无法有效处理,导致吉林省秸秆露天燃烧现象屡禁不止。
吉林省今年还建立秸秆禁烧量化问责机制,对秸秆禁烧时段内发明的第一个火点,由该省财务厅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50万元,对以后泛起的火点每个扣除30万元,扣拨资金将通过奖励和专项赔偿的方法,划拨给事情先进地区,专项用于秸秆禁烧相关事情。
同时,为抵达《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计划》相关要求,今年吉林省将在已往秸秆禁烧区管控事情基础上,增加市(州)一级责任主体,建立从市(州)到农户的五级包保体系。
吉林省政府还要求,9月底前全省煤锅炉全部完成达标排放革新,并通过现场排查“散乱污”企业,确保所有涉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2019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其他地区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